问题 | 什么叫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后果是在受害方自行垫付或请求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后,待受害方治疗结束后,受害方以及保险公司都可以向其追偿。法律虽没有强制要求全责方必须予以垫付,但其他主体垫付后可以依法向其追偿,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醉酒驾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醉酒驾车造成的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不予赔偿的所以没有所谓的赔偿标准,仅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垫付后伤者不配合赔偿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车撞人全责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吗 车撞人全责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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