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资料 |
释义 | 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 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 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企业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和保证人(如有)的基本情况,包括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董事会或管理机构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 2、企业和担保人(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申请贷款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4、企业经年检的贷款卡。 5、注意:在提交材料中企业容易缺少:提交给银行的复印件不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中缺少企业融资的授权文件。企业的公司章程会约定企业的重大决策需要内部的机构认可,如有些是董事会同意,有些是法人代表决定,有些是企业总经理决定,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是需要董事会决定的,所以企业要提供董事会决议。 6、注意:银行调查内容包含项很多,基本有: ①企业的基本资料,包括企业管理者情况、股东情况、历史背景、发展情况等; ②企业的行业情况,国家宏观政策,行业发展,行业特点,企业在该行业中的行业地位等; ③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及合法经营情况 ④企业的管理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管理者素质、员工素质、管理方式等; ⑤企业的财务情况,包括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对账单等相关财务数据及佐证信息; ⑥企业的需求情况,包括企业资金需求的目的、还款来源等; ⑦企业的信用状况,包括企业的交易记录以及企业在人民银行等相关信用记录; ⑧企业的担保情况,包括对房产或其他抵(质)押物或担保方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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