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怎么判处 |
释义 |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关于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损害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过错,即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珍贵文物,但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珍贵文物,但可以轻信可以避免,造成珍贵文物的损害和严重后果,行为人故意不构成本罪的,应当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二、认定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 (1)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损毁,在这里是指由自己的过失行为如失火、过失引起爆炸、过失污损、过失摔破等致使珍贵文物损坏和毁灭。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造成国家特别珍贵的文物损毁或者损毁珍贵文物数量较多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 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况。虽有过失损毁的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严重,则仍不能构成本罪。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4)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三、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条件有哪些 故意损毁文物罪需要具备下列犯罪构成: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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