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身份证件的应对措施 |
释义 | 异地身份证丢失的解决方法:在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可向就近的户籍派出所交验暂住证、工作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并拍摄照片和采集指纹信息,领取凭证后到派出所领取。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情况包括相貌变化大且未登记指纹信息,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并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个人信息应保密。 法律分析 异地身份证丢了的解决方法:在异地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 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结语 异地身份证丢失解决方法:在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可向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请补领。申领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并拍摄数码照片、采集指纹信息。领取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若相貌变化大或未登记指纹信息,或有不良信用记录,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按时办理申请,最长不超过60日;急需使用的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个人信息须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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