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流程 |
| 释义 | 一、商标注册所需的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二、商标注册的具体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所属地商标专利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提交拟注册商标申请的相关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可以查询其申请的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 二)商标专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商标专利局对申请的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交由审查员进行实质审查。 1、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的时间为3-4个月。 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 1)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 2)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 3)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的时间为6-7个月。 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的规定; 2)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3)申请注册商标是否违反了关于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志的规定; 4)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禁止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 5)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关于禁止虚假地理标志的规定; 6)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7)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8)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撤销、注销、失效不到1年的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话就会进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并收到公告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就会被驳回。 四)公示与登报 实质审查通过后对商标进行公示登报。 商标自公示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任何人均有权利对其商标提出异议。 五)注册成功 异议期结束后,商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商标注册成功。 对注册成功的商标进行登记造册并下发相关商标证书。 总之,在符合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下,进行商标查询,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商标总局办事大厅进行申请登记工作,等待相关部门对申请商标进行形式审查以及实际审查,审查通过的商标,即商标注册生效,可领取注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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