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