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黄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黄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黄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地点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黄石港区磁湖路62号黄石港区民政局 四、黄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公交指引 港区政府站下车往磁湖方向步行100米到港区政府大院。②乘坐2路/5路至桂花广场站下车,往湖师方向步行200米到港区政府大院 地铁: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