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