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拒赔理由,对于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被保险人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拒赔理由,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被保险人的阿尔茨海默症与病历中的错误无关,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是不合理的。但如果病历中的错误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判断被保险人的病情和理赔标准,那么保险公司拒赔也有一定合理性。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对合同的有效性负责,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申请人及时作出理赔或者不理赔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应当如实记录诊疗经过,不得故意隐瞒、篡改、造假。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拒赔理由,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与被保险人的病情无关,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合理。但如果病历中的错误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判断被保险人的病情和理赔标准,那么保险公司拒赔也有一定合理性。在处理理赔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查核实,并向申请人及时作出理赔或者不理赔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应当如实记录诊疗经过,不得故意隐瞒、篡改、造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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