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买卖房屋应交3—5%的契税,20%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