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
释义 |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认购书讲了主要讲了这几件事,第一是要给开发商付定金,第二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某个价格购买房屋,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一定会有这样的条款——若在指定的时间内购房人未去签订购房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我们还需要看这份认购书中,是否提到在签订认购书时,买家已经看过正式的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压根儿就没有给你看正式的购房合同,最好在录音取证的同时询问售楼或咨询人员,正式的购房合同何时可以见到。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目前,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自己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购房的初步意向后,开发商通常都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也有叫做预定书或订购书的)。这些认购书一般都对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做出约定,同时还约定购房人应当交纳的预付款、定金、押金或订金。一般来说,只有买卖双方明确书面约定了“定金”字样,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了诸如“若因购房人违约造成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订金(或押金)不退还;如系因开发商违约造成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则应双倍返还订金(或押金)”之类的条款,那么,此时订金与押金均属于定金的性质,应认定为购房定金。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一种保证协议履行的担保金。定金的法律内涵就是如果买方毁约,卖方不需要退还定金。相反,如果卖方毁约,卖方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必须是“定”而不是“订”,必须实际支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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