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恶性肿瘤后,投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 1. 提供医学证明:投保人可以提供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医学证明,证明确实患有恶性肿瘤,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 2. 检查保险合同:投保人需要认真检查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认是否存在保险公司所称的免责条款,以及是否符合保险公司所要求的申报时间限制等相关要求。 3. 调取法律规定:投保人可以调取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保险法》,查看是否存在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相抵触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2.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保险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 《保险条款检验规定》第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认真检查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