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据悉, 青海 省 西宁 市将进行 住房公积金 政策调整,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即可使用 公积金贷款 在全国实现异地购房。 依据西宁市出台的 公积金 贷款政策,只要是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以西宁地区的自由住房做抵押,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购房。 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因个人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商业 贷款 低,购房者多喜欢使用公积金贷款。 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李先生说,因家里孩子在外省上大学,且当地房价较高,一直想用公积金贷款在外省 买房 ,减轻还款负担。新政策对他来说,是一个福音。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异地贷款业务,主要覆盖在西宁购房的青海省缴存公积金职工,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可依据相关操作细节使用西宁公积金贷款办理异地购房。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牛*庆介绍,这个政策的出台方便了职工在青海省外实现异地购房,解决了 户籍 不在购房所在地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麻烦。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地买房可以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想提取公积金去异地购房,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加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第二,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若在所在地缴纳公积金,要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办理,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可以到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不能再外地买房。因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