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还清但借条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人还清借款时若是出借人表示借条丢失,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在写收据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3、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4、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5、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一、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 (一)借条或欠条 1、证明目的:借条的很明确,证明借款人从出借人处拿到借款。 2、提交时间:一般应当在立案时提交,以证明原被告双方基本法律关系。 3、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数额、借款时间、利息计算、借款用途、借款人、担保人。 (二)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作用与借条基本一致。 2、借款合同不能直接证明出借人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除非借款合同有明确说明(即在借款合同签订时已经支付借款),需要有借款人收款条或者银行对账单证明借款已经支付的事实。 (三)银行对账单 1、证明目的:证明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 2、提交时间:如果有借条,应当在案件开庭时再提交银行对账单。 3、注意问题:大额借款纠纷,一般法院均要求出借人提供银行对账单,以证明款项支付的事实。 (四)证人证言 1、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事实存在、出借人曾经向借款人催要款项(出借人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与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约定内容出现变化。 2、证人要出庭作证,需要注意的问题详见本网站其他文章。 (五)录音资料 1、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事实存在、利息计算依据及支付明细、出借人曾经向借款人催要款项等事实。 2、录音资料要整理文字版本提交法庭。 3、要准备播放工具,在开庭时播放录音资料。 (六)担保书 证明保证人对借款本息偿还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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