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省级行政单位有几个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共有34个
    包括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省级行政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中国现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
    省,是中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中国共有23个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中国现设有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中国现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管理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0 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