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同意离婚最好的办法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分析: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准审理案件,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有和好可能,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也可能会判决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夫妻一方在六个月之后可再行起诉离婚,这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夫妻感情状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分配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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