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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年子女的财产与父母息息相关
释义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管理,必须从子女的利益出发使用。成年子女的财产归子女所有,父母需经同意才能使用,否则子女可要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民法典》还规定了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范围。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
    法律分析
    有关。子女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财产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利,该财产的使用必须用于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或者其他,总的来讲,使用该财产必须从有利于小孩的角度出发。子女已成年的情况下,子女的财产就是子女的财产,经子女同意,父母可以无偿使用,未经同意而使用,子女可以要求父母返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明确规定为配偶、子女、父母等。在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此外,法典中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定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将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的方式进行。以上是法律客观的规定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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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9 6: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