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民待遇条款给予的优惠不包括 |
释义 | 不包括公民在政治方面的权利。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其他缔约方的公民、船舶、企业的权利和优惠,不应低于本国公民、船舶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优惠。这里仅指公民、船舶、企业在民、商事方面的待遇,并不包括政治权利。 一、国民待遇原则不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任何成员不能以某种产品不受关税约束而本身又可对该产品征收更高关税为理由,对其征收更高的国内税。 2、国民待遇必须在每宗进口产品案中都得到履行。因此,不能以某种产品获得了其他方面更优惠的待遇,或该产品出口国的其他出口产品获得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理由而对该产品实行歧视。 3、当某种产品在一国内不同地区享有不同待遇时,其中最优惠的待遇应给予进口相同产品。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1)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2)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3)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国民待遇原则不包括的内容 二、最惠国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是: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最惠国待遇原则涵盖了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英语: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三、国民待遇原则特点有哪些? 1、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知识产权在进口成员方境内享有的待遇。 2、由于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则有所不同。 3、外来对象不低于本国相同对象的待遇,但允许高于。 目的: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国内税收和政府管理措施方面享有同样的待遇。避免用国内税及费用等办法来抵消关税减让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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