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国内注册的商标能在国外收到保护吗 |
| 释义 |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只在注册国领域内有效。如果你只注册了中国商标,那就只能在中国境内享有商标专用权。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国家对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举例来说,一商标在日本注册了而未在我国注册,那么这个商标尽管在日本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我国却不受保护。这个商标若在我国使用的话就视为未注册商标,如果同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近似的话,则将被禁止使用。反过来也一样,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若不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话,该商标在其他国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企业若有志于将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就应当及时在产品所出口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一、注册商标的基本内涵 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在实施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成功获得注册之后,注册人具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除此之外,商标权亦可通过使用取得。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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