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处理如下: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4、是否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已经登记的,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没有办理登记的,也就是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