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程序包括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如果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如果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一、劳动者如何投诉公司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二、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怎么办? 如果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