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住宅的公摊面积有: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个建筑服务的公共房屋、物业管理房屋和其他专用设备房屋;     2、每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隔墙和外墙是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