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应该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上文为您介绍了遗嘱撤销和变更的形式等问题的介绍,同时也解答了许多老人都有的遗嘱公证应该去哪里办理的疑问,通过此文,相信大家对立遗嘱的相关事项有了清晰地认识。立遗嘱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旦出现纰漏,立遗嘱人已经不在人世,无法弥补,所以建议立遗嘱的时候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律师们常年专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实践经验丰富,可以为您牢牢把关,确保您的遗嘱万无一失。 一、公证遗嘱房产能过户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 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 而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独立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 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其可信度、可靠度高,重要原因是公证人员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及规则操作,从而保障了立遗嘱人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遗嘱,能够充分体现了其真实意愿。 同时,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也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 市民如需办理公证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二、公民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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