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0000个有效的身份证号码。 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初是由婴幼儿入户时登记时产生的国家户籍机关发放的身份号码,姓名是由父母决定并登记与户口簿上,然后达到法定年龄后个人办理居民身份证将这些信息登记在身份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的名称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经主席令第4号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