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个纯受益的这样一个行为是有效的。就立法目的而言,法律之所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系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目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会给其利益带来任何损害,相反,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会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带来利益。因此,从立法目的出发,本条应该增加一个但书规定,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有效。. 1、纯获利行为有效。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 2、日常简单的生活行为有效。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 3、双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一概无效。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合同相对人无催告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须追认. 4、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消灭权利的行为一概无效。如抛弃、立遗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