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时候因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异: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的,保留的份额归婴儿所有,可以由母亲保管;     2、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但死亡婴儿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