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租房人有权要求出租人保证房屋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物权法》第四十六条: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物的使用安全,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出租物的用途。 3.《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租物存在危险,未告知承租人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危险,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条款表明,租房人有权要求出租人保证房屋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同时,出租人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危险,未告知承租人或未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危险,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