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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校园暴力怎么审判的
释义
    一、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一)开庭。
    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可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互相进行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被告人最后陈述只要不超出本案范围,一般不应限制其发言时间,或随意打断其发言,而应让被告人将话尽量讲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五)评议和审判。
    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有无从轻、从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二、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一)案情
    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
    (二)审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三)点评
    青少年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被他人暴力伤害后,应向家长或老师求助,忍气吞声或自行找人帮忙打架,常导致事态扩大无法收拾。以暴制暴,甚至迁怒于他人,伤及无辜,更是不可取。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常有因“以暴制暴”行为伤及他人,并致自己承担刑罚的情形。
    本案中,袁某被他人殴打后,心有怨气意图报复,并在不能确定被害人即为报复对象的情况下,纠合他人随意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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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0: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