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要满足什么手续 |
释义 | 1、内部转移条件 1)、按照规定在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内部转移资料 1)、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客户号; 2)、《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转出单位); 3)、《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EXCEL电子文档。 3、内部转移流程 单位经办人备齐资料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即可。但需注意一点,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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