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新公司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 3、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