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底薪不包括全勤奖。     薪水,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通常包括:各种形式的薪水(计时薪水、计件薪水、职位薪水、职务薪水、技能薪水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隶属劳动报酬性的薪水收入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限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限定的劳动保护花费,按照限定准则支付的独产娃儿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限定的福利花费和隶属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全勤奖是奖金类的一个奖金“品种”,不隶属基本薪水的范围。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所述,底薪是劳动者最低的出勤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完成本职工作的额外激励性报酬。无论设定何种奖金名目,其激励性的本质不能否定,如将全勤奖计入最低工资,则无疑有悖最低工资的立法初衷、也使得最低工资的保障性质大大缩水。因此,奖金类工资不能计入底薪。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