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过错推定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中的一种,都属于以过错为要件,行为人需要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而无过错责任则不同,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失由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行为人即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什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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