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临沂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提供哪些资料 1、注销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 3、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临沂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受理条件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三、临沂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设定依据 1、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四、临沂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五、临沂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