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或诉讼请求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从而作出不予审判裁定。该程序解决的是立案后的程序性诉权问题,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 拓展延伸 拒绝与驳回的区别及适用场景 拒绝与驳回在法律和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适用场景。拒绝通常指的是不同意或拒绝接受某个请求、建议或邀请。它强调了一种明确的否定态度,表明拒绝方不愿意履行或参与某种行为或活动。而驳回则更多地用于法律领域,指的是法院或相关权威机构对某项申请、上诉或提出的异议进行不予接受或认可的裁决。驳回意味着对方的请求或主张被法律机构驳回,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证据不足。因此,拒绝更常见于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而驳回更常见于法律程序中的案件处理。了解拒绝和驳回的区别及适用场景,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运用它们,避免混淆或误解。 结语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讼请求作出的裁定。与拒绝不同,驳回更多用于法律程序中,意味着法院不予接受对方的请求或主张。了解拒绝和驳回的区别及适用场景,有助于我们正确运用它们,避免混淆或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