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法官有权要求辩护人提供更多证据。但是,辩护人也有权拒绝提供自己认为不必要的证据,同时需要注意不能提供虚假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在庭审中,法庭认为需要补充、调取其他证据的,可以责令当事人或者律师提供或者申请,并可以依法调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虚假证言或者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制造、隐匿、破坏证据的,以及指使、贿买、胁迫、诱骗证人作伪证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工作,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律师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刑事辩护中,辩护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拒绝提供不必要的证据,同时不能提供虚假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