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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医保和社保缴费月数不一致
释义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应该是是完全相同的,在同一个公司,不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而且五险的缴费基数都是相同的。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社保法第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即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第十二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国家人社部和各省市制定的相关具体文件中,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其主要精神是,单位缴费部分按照职工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时,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可以在60%到300%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从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方政府发布的社会保险实施条例或是实施细则来看,其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都是相同的,但是各地在每年公布的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分为一档缴费和二档缴费。这两档缴费的标准差距是比较大的,差距大的原因其实并不是缴费基数的关系,同样是缴费比例的关系。比如一档缴费,一般都属于低档缴费,低档缴费比例实际上4%,二档缴费的比例实际上是8%,这两个档次的缴费标准之所以会产生很大的差别,主要是一档缴费没有个人账户,二档缴费建立个人账户,这实际上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一种照顾,能给灵活就业人员更多的选择余地。但是对于在岗职工,只能是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本人实际工资来分别缴费,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完全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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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4 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