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不管公司是哪种类型的,从事什么经营活动的,都需要拥有注册资本。经营活动是一种财产性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只有财产者才能参加,所以公司必须有自己的财产,也就是注册资本。 2、并且注册资本也是公司能承担 债务 的体现。注册资本的多少也能反映出公司的规模大小,不同规模的公司对内部的管理要求是不同的。这就是 公司注册资本 的作用。 公司债务 和增加注册资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关系,也不是说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就不能增加注册资本,企业自行处理好债务债权关系即可。但是在增资过程当中当然不能随意使用这笔资金,等增资完成之后,再把这笔资金取出来偿还债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