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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珠海身份证异地办理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释义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户口本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按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一般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法律分析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珠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珠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前往所在地派出所咨询相关办理要求;其次,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本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接着,等待审核并领取受理通知书;最后,按照通知书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对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符合相关规定。此外,还需留意办理时间和地点的变动,以免耽误办理进度。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耐心和细心,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办理。
    结语
    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准确完整的材料。珠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申请流程包括咨询、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审核、领取通知书和办理结果等步骤。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时间和地点的变动,以免耽误进度。耐心和细心是办理的关键,以确保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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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12: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