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组成部分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以下项目: (1)《协议书》。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 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 (3)《专用条款》。 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 一、工程索赔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索赔申请书,一般需要包括七个内容。具体如下: 1、标题。例如,工程索赔申请书; 2、劳动者的就职公司; 3、购买保险的时间; 4、投保号码; 5、确诊医院的名称,确诊时间; 6、申请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 7、工程索赔申请书的订立时间。 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 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冲突优先用哪个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结合具体工程事实上,经商量达到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增加或修改。合同履行中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商定。如果专用条款无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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