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电子合同的约束? |
释义 | 电子合同的解除方法和认定效力: 电子合同的解除可通过协议、约定或法定方式实现。电子合同的解除需注意电子证据的认定和电子签名的核对。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真实的电子意思表示和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法律分析 电子合同的解除方法: 1、可以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可以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在电子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电子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可以法定解除,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 1、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 2、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 3、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 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的法定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将使用电信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当事人可能运用机械的或自动化的方式来为要约或承诺作出意思表示;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 结语 电子合同的解除方法多样,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电子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条件或法院申请等方式解除合同。同时,对于电子合同的认定效力,应注意将双方认可的电子证据作为证据认定,并核对电子签名的真实性。此外,电子合同的生效需满足法定条件,如订约主体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电子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等。电子合同的解除和生效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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