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这就是借款合同无效的介绍。 一、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 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就是合法的。哪些情况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不合法: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二、借钱给别人放高利贷该债务还能要回来吗 1、借钱给别人放高利贷的,该债务只有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可以要回来,因为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