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精肝被认定为“少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认定酒精肝为“少赔”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并不得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认定保险事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及时给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合同免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当保险公司认定酒精肝为“少赔”时,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明,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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