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别法人主要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有基层人民群众成立的一些自治组织,而且像农村城镇经济合作社,类似于这些都属于特别法人。特别法人的社会职责是比较特殊的,就像机关法人,是依据国家公权行驶管理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有独自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