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者在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等方面的区别 |
释义 |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性质、目的、法律后果、适用频率和诉讼结果不同。行政处罚是最终制裁违法行为,目的是惩戒和教育,增加义务;行政强制措施是保障执法目的,预防和促使履行法定义务,不增加义务。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行政强制措施可持续适用。诉讼中,法院只能撤消行政强制措施,但可以变更部分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处罚是为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拓展延伸 法律制度中的异同: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的差异 法律制度中的异同主要表现在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等方面。首先,法律依据方面的差异指的是不同法律体系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判例和共识的不同。其次,实施程序方面的差异涉及到不同法律体系中的诉讼程序、证据要求以及审判机构的组成等方面的不同。最后,救济途径方面的差异指的是不同法律体系中提供救济的方式和途径的不同,如行政救济、民事诉讼、仲裁等。总的来说,这些差异导致了不同法律体系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差异,需要在跨国法律事务中予以重视和理解,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实现。 结语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在性质、目的、法律后果、适用频率和诉讼结果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最终制裁,目的是惩戒行为人并使其承担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并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处罚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本身不增加义务。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而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或持续适用。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判决撤消,而对部分行政处罚行为可以判决变更。不同法律体系的异同主要表现在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等方面。在跨国法律事务中,需重视和理解这些差异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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