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往往是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但是,仅仅是被保险人有既往病史并不一定就能成为拒赔的理由。保险公司需要证明这些既往病史是与被保险人猝死事件直接相关的。如果被保险人既往病史与猝死事件没有直接关系,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能拒绝理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向投保人提出询问,并说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 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