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金变更应该怎么办理? |
| 释义 | 公司注册资金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 1、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一人有限公司) 2、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验资报告; 4、报刊公告(减少注册资本)。若贵公司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交商务委批复及批准证书。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所需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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