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上诉是否可以撤回?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申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判决书中作出了民事赔偿的裁定,被告可以对此提出上诉。但如果被告在上诉过程中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同意撤回上诉,法院可以裁定撤回民事上诉,但不影响刑事判决的效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上诉人提出上诉,被告提出答辩状的,应当在提交上诉状或者答辩状时,说明上诉或者答辩的事实和理由,可以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被告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上诉期届满,如果被告放弃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或者上诉未受理,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百四十五条 裁定中的民事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民事判决,上诉人可以提出上诉。但对上诉人提出的关于民事赔偿的上诉,原审法院裁定撤销的,不影响判决中关于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的部分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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