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受到多个因素影响,包括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涉及的财产是否合法、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等。此外,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将无效。 法律分析 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口头遗嘱是否反映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其次,立遗嘱人在遗嘱立订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口头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属于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最后,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此外,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口头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 立口头遗嘱时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依法立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遗嘱人在之前的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录音或者书面形式立遗嘱,则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有关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结语 口头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反映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立遗嘱人在遗嘱立订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口头遗嘱涉及的财产属于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以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