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一、民法典中父母房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规定,父母的房屋如果是作为遗嘱被继承时,由法定继承人平等分割,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约定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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