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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物被变卖后,是否需要赔偿借款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规定,抵押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借款人应根据约定承担不足部分的责任。但若抵押人未经借款人同意改变抵押物的性质、减少抵押物价值等情形,借款人可请求抵押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物,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以清偿其债权。变卖或者强制执行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债权,超过债权部分的部分归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抵押人违反约定,致使抵押财产不能实现全部或者部分价值,损害借款人利益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七条:“抵押人未经借款人同意,改变抵押财产的性质,或者减少抵押财产的价值,损害借款人利益的,抵押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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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1:40:04